4月9日,杨女士就遇到了这种烦心事。昨天,杨女士拿着从停车点附近小区拷贝的监控录像,以及从车胎上取下的两枚铁钉,前往这家轮胎店讨说法。
“在车胎前后放置铁钉,这种手段太卑劣了,万一我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?”说起车胎被扎一事,杨女士十分气愤。
杨女士讲,4月9日下午,她驱车前往南坪南兴路某小区,到朋友家玩耍,把车停在小区门口路边,当时这条路江南体育平台上停了不少车。“小区门口有个可以停车的坝子,但是旁边有家轮胎店,我怕耽搁别人做生意,就把车停在路边上,离这家店有几十米远。”杨女士说,她在朋友家呆到晚上7时才驾车离开。
“离开的时候没觉得什么问题,我还开了一段高速路,到了北部新区金开大道,才发现车胎瘪了。”杨女士说,当时天色已晚,为了补胎,她一共花了200元救急费和100元补胎费。补胎师傅在车胎上发现了两枚带有4个头的方形铁钉,很肯定地告诉她,这绝对是人为破坏。
想来想去,自己只在朋友家的小区门口停过车,为了弄清楚事情真相,杨女士在朋友陪同下,找到小区物业公司。小区门口正好有一个摄像头能够看到她停车的位置。
录像显示,当天下午3时40分左右,一名年轻男子来回在杨女士的车子前晃悠了几次,东看看西瞅瞅,还摸了摸车子的尾厢。由于小区门口有一名站岗的保安,他没有做出特别的举动。
下午3时48分左右,保安暂时离开,该男子趁着这个空隙,迅速跑到杨女士车子左后轮处,弯下身子一前一后放置了什么东西,然后迅速离开,再也没有出现。
“虽然不能直接看到是不是放的铁钉,但是明眼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。”杨女士说。
小区物管人员和杨女士的朋友还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:这个年轻人,就是小区门口这家轮胎店的员工,因为他穿的是轮胎店的工作服。
“估计是想我发现车胎被扎,就近找他们补胎或者换胎,太过分了。”杨女士说,幸好在高速路上跑的时候没有出事,不然后果不堪设想。
记者现场看到,杨女士当时停车位置在小区正门马路人行道内侧,这里停满了车,离轮胎店店门有二三十米远。轮胎店的员工,基本上都身着黑黄相间的工作服,监控录像中的男子,穿的正是这些工作服中的一种。
轮胎店员工表示负责人不在。杨女士把监控录像画面给前台员工看。对方看完,表情有些复杂。
“我不是来闹事的,只希望跟你们负责人商量解决事情。如果不行江南体育平台,我只有报警。”杨女士说。
这名员工几经请示后,同意了杨女士的索赔方案,赔偿杨女士包括轮胎钱、补胎钱、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000元。
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、重庆轩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永强表示,该员工放置铁钉扎坏杨女士车胎的举动,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,属于故意损害公私财物行为,如果杨女士损失在5000元以上,该员工还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。此外,如果杨女士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并受到损失,该员工要承担全部责任。